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税收减免: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40%;同时可办理研发经费加计扣除;

(二)财政直接补贴:各地区对新认定高新企业的补贴标准在10-120万之间;

(三)企业上市优先:吸引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产业化发展和扩张,促进企业融资上市;

(四)政策资金倾斜:土地、电力、排污、节能、科研资金、税收等各项资金扶持;

(五)企业品牌提升:政府帮企业背书,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和知名度;

(六)招投标优待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更受青睐;

八大领域企业可申请国家高新企业

(一)电子信息技术;

(二)生物与新医药领域;

(三)航空航天技术;

(四)新材料技术;

(五)高新技术服务业;

(六)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七)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意事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需要提前6个月的前期辅导以及资料准备工作我们联系,以便能及时做好申请准备。